- 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
- 移民申请人将90万美元投资于美国移民局(USCIS)批准的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中,5年后返还本金
- 向移民局证明90万美元投资款的合法来源
- 无传染性疾病(肺结核等)
- 无犯罪记录
1990年美国国会为寻求进入美国投资的外籍投资人创建了EB-5投资移民项目,目的在于促进美国经济,创造就业机会。目前所需的投资数额是180万美元,投资区域中心的数额为90万美元。EB-5类别的移民,每年大约有10,000 个绿卡名额,其中3000个名额预留给投资在区域中心的投资人。2015年4月13日,美国国务院移民签证控制与报告处处长查尔斯·奥本海姆宣布,自2015年5月1日起,中国大陆投资移民申请人将面临等待排期的问题。目前需要等待的时间约为10-15年。
缴纳服务费(1天)
缴纳得居服务费
准备资料(2-4周)
客户下载简历模板填写并上传,并提供所有办理的材料。得居整理全部材料,进行翻译制作。
递交I-526申请(约26个月)
向USCIS递交全套移民申请,申请材料由得居整理完成
转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10~15年)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通知缴纳签证费并补充文件
美国领事馆面试(2天~3天)
申请人在得居指引下亲往移民局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同时得居为申请人提供签证辅导。
已获批、取得签证(7个工作日)
面谈成功后,申请人家庭成员获批6个月有效期移民签证,所有家庭成员须在有效期内登陆美国,激活移民身份
登陆,获得临时绿卡(0~6个月)
登陆美国,获发2年有效期“临时”绿卡
I-829解除条件(2年)
客户取得绿卡的第21个月,律师通知客户准备材料递交I-829申请,解除绿卡条件
获得永久绿卡(约26个月)
I-829获批,获得永久绿卡
费用概览:
咨询服务费 | 官方及第三方费用 | 投资款 | 项目管理费 |
3万人民币 | 17万人民币 | 90万美元 | 5万-6万美元 |
费用详情:
项目 | 收费方 | 收费标准 | 何时交付 | 备注 |
咨询服务费 | 得居 | 3万人民币 | 签约 | 可退 |
I-526申请费 | 美国移民局 | 3,675美元/全家 | 递交I-526申请前支付 | 不退 |
审核及送件费 | 美国律师 | 约15,000美元 | 递交I-526申请前支付 | 部分可退 |
翻译、公证、房评、审计费 | 相关机构 | 按量收取,约15,000人民币 | 递交I-526申请前支付 | 不退 |
签证费 |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 | 345美元/人 | I-526获批后支付 | 不退 |
制卡费 | 美国移民局 | 220美元/人 | 入境后 | 不退 |
指纹费 | 美国移民局 | 85美元/人 | I-526获批后支付 | 不退 |
体检费 | 医院 | 约1,500人民币/成人 | 体检时 | 不退 |
I-829申请费 | 美国移民局 | 3,750美元/家庭 | 递交I-829申请前支付 | 不退 |
投资款 | 美国项目方 | 900,000美元 | 递交I-526申请前支付 | 可退 |
项目管理费 | 美国项目方 | 50,000-60,000美元 | 递交I-526申请前支付 | 可退 |
问就业是一直要维持到提交I-829时么?
得居移民专家:移民局对于就业问题规定的是,在投资人提交I-829之前的前两年满足创造10个就业岗位即可。就业岗位只要按时创造,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给移民局证明已创造就业,那么客户的I-829就会获批,获取无条件绿卡。是否能按时创造就业,能否满足法案要求数量,最终获批无条件绿卡还是要看项目本身。特朗普上台,医改,税改,移民改革等一系列正在如其承诺进行中,EB-5法案是一项能为美国人带来资金和就业的双收益移民法案,从利益方向上符合特朗普政府志向,相信在接下来不久,EB-5法案会顺利搭车改革措施,调整推进解决排期的问题。
问面试信是由美国移民局发出还是领事馆发出?
得居移民专家:面试由美国移民局发出通知,由大使馆告知面签通知。
问如何解释资金来源的问题?
得居移民专家:美国只需要证明投资款90万美金的合法渠道来源即可;薪资累积、房产抵押、父母赠予,理财收益,拍卖或者股票黄金等方式均是可以的,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客户会选择房产抵押方式证明,该方式的资料也是最简单易证明的。
问临时不想移民,主申请人可换我太太吗?
得居移民专家:已经递交的I-526申请是不能替换申请人的,只能以太太的名义重新递交申请,太太的资金来源可以使用先生的。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美国移民局规定投资款是需要从主申请人的账户转出,所以只能跟区域中心进行沟通,看看是否愿意将投资款退回,再由太太的账户中汇出。等太太的申请递交并收到移民局的受理通知后,再撤销先生的申请。
问父母申请期间,子女是否可申请J-1签证?
得居移民专家:建议应尽量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一旦申请成功并入境J-1签证被激活,子女也必须满足2年的国内居住条件。为了和父母同时获得EB-5签证,律师需要单独先为孩子申请J-1豁免,才能随同父母移民,这样会延误孩子获得条件绿卡的时间,因为申请豁免通常需要4至6个月的时间。
问申请人如果曾持有J-1签证,可申请EB-5吗?
得居移民专家:可以,如果申请人按期回中国并居住超过2年以上,可以直接申请;如果未达到2年的国内居住要求,需要请律师先申请J-1 WAIVER(J1豁免),有些专业可以申请豁免,而特殊专业则不得申请豁免。豁免条件主要看去美国的费用是公费或自费,以及申请人的所学专业。在获得豁免之后,才可申请I-526。
问EB-5如何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
得居移民专家:合法来源的第一层意义是:不能是非法所得。 任何贪污,赌博,贩毒,违法所得,甚至是来源不明的所得,都不是合法所得。 其次,合法来源要看三个方面: 1)资金是合法积累或获得的。 这要有书面脉络可循。 2)资金要有清晰的转移路径,包括从帐号到帐号,从美国境外到美国境内,从个人帐号的投资项目的帐号。 3)钱到了美国以后,是实际上投入到项目中,用于创造就业上。
问区域中心和直投模式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得居移民专家:直投是投资移民人需设立一个企业,自行经营管理并直接雇用10个全职的美国雇员。区域中心模式是投资在该区域中心已获得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核准的投资项目,无须直接经营管理,并可直接和间接的履行创造就业机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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